让虚假广告退出荧屏
- 杭州写字楼网
- 2008/11/14 9:44:39
电视购物将设置门槛,事先进行资质审查
“电视购物禁用虚假特级技效果、专家的身份要审核、主持人需要资格认证……”这些限制条件,极有可能出现在明年即将出台的电视购物行业标准中,以规范行业内企业发展。
日前,北京市消协点名批评长虹U钻手机、睡睡瘦减肥脐贴等15种电视购物广告,认为其涉及违反广告法规、炒作、虚假宣传等(本报11月11日已进行报道)。随后,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联合橡果国际、七星国际、好易购等40多家电视购物企业签署诚信公约,向社会承诺“商品宣传内容中不含有虚假的内容,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实施无理由退换货、先行赔付”。
行业盼望标准
“无序的竞争、资源的浪费、监管的缺失……没有好的标准去约束,电视购物的前景不容乐观。”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张主任告诉记者,日前,该委员会联合工商总局、广电总局、质检总局、中消协等政府主管部门,选拔数家行业内优秀企业,正式成立中国电视购物行业标准起草小组,电视购物行业标准最迟明年就将出台。
“行业标准可以从源头上解决当前媒体购物行业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从正面去引领相关行业向纵深发展。”张主任认为,目前我国的电视直销缺乏行业标准,行业门槛低,造成该行业企业鱼龙混杂。随着电视购物问题广告的曝光,电视购物行业遭遇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已到了必须整顿的地步。“相关行业标准出台后,将在商品、销售、宣传、售后等环节规范营销模式,真正地服务于消费者。”张主任说。
标准严格设限
“由于行业缺乏约束,市场监管缺失,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出现诸多消费陷阱,一些信誉不佳的公司频打政策擦边球,以次充好现象层出不穷。而在欧洲、北美以及日本、韩国等电视购物发达的地方,电视购物有着严格的行业法规。我们可以学习欧美一些国家的规定:远程购物在3天或7天之内可以无障碍退货。”张主任认为,应该对电视购物设置一定的经营门槛,事先进行资质审查,净化电视购物行业市场。
“首先将确定频道标准。”电视购物行业标准起草人曾静平在日前召开的第九届媒体购物产品博览会上表示,目前国家只批准了10家电视购物频道,但实际上经营电视购物的有近140家,各省市甚至地级市电视台都在做,导致行业混乱。
“标准中还将考虑电视购物节目长度最长不超过30分钟,内容中不允许使用虚假的化妆术、特技效果,不得虚构专家、权威人士。如果要用专家,专家的身份要事先进行审核;如果要用明星,将考虑对明星代言实行备案;主持人也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标准取得资格,并对外公示。”曾静平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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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消费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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