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孤老人员、烈属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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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6 10:20:02
导读:残疾、孤老人员、烈属的所得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个人所得税可相应减征。
填报单位: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政策编号:地税 10
政策简称 |
残疾、孤老人员、烈属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所得税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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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
残疾、孤老人员、烈属的所得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个人所得税可相应减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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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1)个人系属残疾、孤老人员或烈属,且其所得属于劳动所得的;(2)个人有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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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
部门 |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
地址 |
1、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2、文三路199号二楼地税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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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2366,88867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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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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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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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个人所得税优惠办理: 《税费优惠办理登记表》2份。个人身份证明及残疾、孤老、烈属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其他减免税相关资料。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个人所得税优惠办理: 《税费优惠办理登记表》2份。个人身份证明及自然灾害损失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其他减免税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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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即报限办 |
关键词:高新税收政策,个人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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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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