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房贷“断供”现象增多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2/3/29 13:19:47
今年以来,宁波地区因房贷“断供”遭银行起诉的案例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增长,其中投资型购房者资金链断裂而导致的“断供”占了多数。
在宁波市海曙区法院,元旦至今,因“断供”遭银行起诉的案件共有23起,占同期金融合同纠纷案件的35.4%,占受理房贷案件的7-8成;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率达80%以上。来自宁波市江东区法院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受理房贷“断供”案件10余起,占同期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的33%,而去年同期此类案件为个位数。
“断供”现象增多 投资性购房占多数
林先生2009年以投资为目的购买了某楼盘的新房,并向银行贷款60万元,贷款年限为20年,并以所购房屋做抵押。他当时经营一家公司,收入水平中上,每月向银行按揭2000多元,在其承受范围内。
2010年下半年,林先生的公司经营不善、倒闭,每月2000余元的按揭款对林先生来说十分吃力,在和银行沟通后,他开始四处寻找买家。但房地产市场受限购政策影响,观望气氛浓厚,林先生的房子一直无法转手。
今年2月,银行以林先生多次逾期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林先生解除合同并还清所有贷款本息及违约金,同时承担为实现该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及诉讼费,并对处理林先生抵押的房屋所得价款享有优先权。法院判决支持银行的诉请,林先生的房屋现在被法院拍卖执行中。
法院工作人员说,上述类似案件中的被告大多下落不明,因此难以核实其房产是用于投资还是自住,但从购房者信息等分析,投资性购房占多数。另有部分刚毕业的80后买房者,因为还款能力有限,也出现了“断供”现象。
冒然“断供”不可取 经济、信贷诚信两损失
一些购房者因房价下跌而考虑“断供”。目前,宁波楼市周边楼盘价格下跌幅度较大,如北仑一个楼盘最高降价5000元/平方米。这个楼盘的一位老业主就表示,“买的时候每平方米1万多元,现在降到了7000多元,我的首付款算白送了,月供也不供了。”
对此,甬建律师事务所的田律师表示,冒然“断供”的行为不可取,购房者要慎重考虑。
据田律师介绍,一位购房者2008年向银行借贷20万元,2011年6月开始逾期,现在银行起诉他要求一次性偿还本息19万余元,律师费1万多元,诉讼费4000多元,另有保全费等,共计20余万元。如果这位购房者无法还款,法院就会执行拍卖其所购买的房产。法院的执行拍卖肯定不及二手市场的价格,此外该购房者还需承担法院的执行费用。
“房价虽然有所下跌,但该房屋的总价值仍然超过20万元,如果因断供而被法院执行拍卖,经济损失更大。算上购房时的首付款,损失更大。” 田律师说,“经济损失是一方面,银行信贷诚信损失也是无法弥补的。现在银行越来越注重诚信体系,逾期或者违约情况严重的客户会被计入银行征信体系的黑名单,成为银行的禁入类客户,很难再办理其他贷款。”
田律师建议,房贷逾期罚息水平较高,时间拖得越久,对贷款者越不利。当出现房贷无力偿还的情况时,应及时和银行联系,争取和解,比如与银行协商采用分期付款等方式。
专家说,家庭或个人在考虑购房这种大额投资时,应量力而行,客观估计自身能力,对未来职业发展和家庭收入也应做合理预期。同时防范各种突发的经济变化、政策调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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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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