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杭州写字楼网 >> office社区 >> office服务 >> 浏览文章

杭州机动车轻微违法查处规定

2009/7/22 19:08:29 杭州写字楼网 浏览: 【字体:

  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150元,扣3分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罚款200元,扣3分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罚款500元,每超5公里加200,最高2000元,扣6分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款100元,扣2分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罚款100元,扣2分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罚款150元,不扣分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100元,不扣分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罚款100元,扣2分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罚款100元,不扣分

  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罚款50元,不扣分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扣3分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扣6分

  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罚款100元,不扣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500元,扣6分,扣证1~3个月

  根据“轻微违法查处规定”,以下几条首次发现处以口头警告:

  车门、车厢没有关好行车,罚款20元,扣1分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罚款20元,扣1分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标志的,罚款20元,不扣分

  未随身携带行驶证的,罚款20元,扣1分

  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罚款20元,扣1分

 

文章关键字:杭州,机动车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佚名 编辑:8032 返回顶部
[声明]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kf@5sw.com。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